|
几十年来,技术创新定义有许多观点,现将有代表性的列举于下:
(一)奥地利学者熊彼特的定义
创新是在新的体系里引入“新的组合”,是“生产函数的变动”。这种组合或变动包括:(1)采用一种新的产品或者一种产品的新的特性;(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4)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5)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
(二)英国学者弗里曼的定义
在经济意义上,只有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系统或者新装置在内的第一次商业运用时,才能说完成了一项创新,在其1982年的著作中又进一步将创新定义为包括与新产品'或改良产品(的销售或新工艺'或改良工艺(、新设备的第一次商业性应用有关的技术、设计、制造、管理以及商业活动。
(三)美国学者缪尔赛的定义技术创新是以其构思新颖性和成功实现为特征的有意义的非连续性事件。
(四)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定义技术创新就是将新的或改进的产品、过程或服务引入市场。
(五)我国学者傅家骥的定义
技术创新就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的新的组织,它是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
(六)我国政府定义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
迄今为止,国内外仍未形成严格统一的技术的创新定义,学者们多年来在观点上的主要差别和争论主要反映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对技术创新中所使用的“技术”如何界定。在创新活动中哪些是技术性的,哪些是非技术性的,人们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由此导致对技术创新概念和定义上的差别和争论。
第二,技术创新对技术变动的强度有无限定以及在什么程度上限定。争论的焦点是增量性改进(亦称边际改进),即技术上的渐进改进导致规模效益增长,是否属于技术创新范畴。
第三,既然各种技术创新最终都必须通过市场上的成功实现表现出来,不成功的不能称之为技术创新,那么,“成功”的概念和标准是什么/指的是商业盈利,还是市场份额,或是技术优势?
三、作者对技术创新定义的看法
技术创新概念的正确界定直接关系到技术创新整个研究体系的相对独立性和其现实意义;因此应认真加以对待。作者认为:(1)技术创新的定义应该简洁明了,抓住本质的东西;(2)要注意理论的严谨性,注意不要把技术与管理、技术创新与一般意义的创新混为一谈;(3)适当兼顾应用广泛性,在理论体系的建立上从严,在实际应用时从宽,使技术创新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有更普遍的意义和作用。
作者建议对技术创新作这样的定义:技术创新就是新颖性构思(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或改进)从研究开发一直到市场价值实现的全过程活动。
此定义考虑了以下一些因素:
(一)对技术创新中的“技术”限定不应放得太宽。什么是技术,作者觉得可以使用江泽民作序、宋健主编的《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一书中借用的观点:法国科学家狄德罗在他主编的《百科全书》条目中指出“技术是为某一目的的共同协作的各种工具和规则体系”。这句话包含了5个要点:(1)把技术与科学区别开,技术是“有目的的”;(2)强调技术的实现是通过广泛“社会协作”完成的;(3)指明技术的首要表现是生产“工具”,是设备、是硬件;(4)指明技术的另一重要表现形成——“规则”,即生产使用的工艺、方法、制度等知识、这就是软件;(5)把定义的落脚点放到“体系”上,即技术是知识系统。
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是否企业的所有创新都属于技术创新呢?企业创新体系中包括了两大方面的创新(见下图),不能把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混淆起来。
如果放宽“技术”的限定,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混淆了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关系,形成“技术创新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现象。当一种概念被炒得很热时,常常会出现概念扩大化的问题,如“初级阶段”,“经营机制”等等,历史的教训应该记取。
(二)技术创新对“技术变动的强弱和大小”的限定可以放宽。从技术的发展来看,固然存在突然的强劲变动,即根本性变化,但也会存在日常中渐近的微小变化,既会有惊天动地的大技术突然出现,但也会有不起眼的小技术经常发生。技术创新的效益高低不能仅用技术变动的强弱和大小来衡量,它还与市场效果有关,因此不能忽视小的技术变动在技术创新中的应用。例如集装箱,谈不上有太高的技术含量,但它却被认为是一项重大的技术创新,原因在于集装箱体现了包装运输的新理念,使世界航运业的效率提高了3倍。
(三)对技术创新“成功”的界定可以放宽。概括起来,技术创新的成功主要反映在3个方面,一是当前经济效益的增长;二是市场状态的改善;三是创新主体素质的提高。从技术创新的经济涵义和长远意义看,后两个方面最终表现为对长期利润增长的追求。因此,尽管眼前超额盈利是技术创新成功的重要标志,但并不能将此作为界定一定时期内技术创新成功的唯一条件。因为有些创新,特别是那些导致重大技术变动的带有根本性的创新,可能具有更长远的市场效应。
(四)技术创新定义中不宜把“企业”作为行为主语。我国对技术创新的定义中,都把“企业”和“企业家”作为行为的主语,这与国外的不同,也许反映了我国急于改变技术创新主体的迫切心态,似乎技术创新完全是企业的行为,这样做其实值得商讨。其原因是:(1)技术创新的角色并不仅仅是企业,参与技术创新的组织还有政府、大学、科研院所和各种咨询机构。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主体的作用虽然是至关重要的,但其他社会组织也以不同的形式参与了创新活动。把行为主语虚拟化,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对技术创新的积极性;(2)企业并不天然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和科研机构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正如计划经济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曾发挥过重大作用一样,不能对过去的技术创新体制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两弹一星”不就是在那种体制下搞出来的嘛?就是今后,在某些特殊领域里——如军事技术,政府仍然还要充当技术创新主体;(3)技术创新研究从来就有两个层次,即国家层次和企业层次,技术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把技术创新仅仅说成是企业的事。
四、对技术创新概念的正确理解
理解技术创新,必须把握3个要点:
(一)技术创新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经济目的的行为。技术创新与发明创造不同,发明创造是科技行为,而技术创新则主要是经济行为,熊彼特的重大功绩之一,是把发明创造与技术创新相区别,发明创造获得的仅仅是科技成果,在发明创造的基础上,把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业化的过程才是技术创新。
(二)技术创新始于研究开发而终于市场实现。任何技术创新都是从研究开发开始,没有研究开发就谈不上进行技术创新,即使通过技术引进,技术上新意不大,要把它们变成本企业自己能实现的商品,也需要做开发工作。至于一些重大的技术创新,则更需要有研究开发工作来支持,技术创新最后是以市场实现而告终,它将通过营销环节来实现技术创新的价值。
(三)检验技术创新成功的根本标准是市场实现程度而不是技术先进程度。有人对技术创新做了望文生义的简单理解,如对技术发明与技术创新不加区别,用技术指标来衡量技术创新的成效,认为既然是技术创新就要追求技术的卓越与先进;技术越先进,技术创新的力度才越大,一些主管部门也往往以产品的技术性能评判其优劣。应该看到,技术创新是一种经济行为,它虽然是借助于技术手段而实现的,但其成败和绩效的最终评判指标不应该是技术指标,而应该是经济指标。
|